咸味食品香味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在热加工过程中由食品基料中的香味前体物质通过热反应产生的;二是由咸味食品香精和/或香辛料提供的。食品中源于上述两种途径的香味物质,在化学结构上没有本质区别,都是由构成生命体系最基本的五种元素C、H、O、S、N组成的。
人类对咸味食品香味的要求是多种多样的,也是日益增长的。咸味食品由于加工工艺、加工时间等的限制,在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香味物质从质和量两方面都难以满足人们的要求,必须通过添加咸味食品香精来补充或改善。咸味食品香精在咸味食品的功能是补充和改善食品的香味,这些食品包括各种肉类、海鲜类罐头食品、各种肉制品、仿肉制品、方便菜肴、汤料、调味料、调味品、鸡精、膨化食品等。和其他食品香精一样,为食品提供营养成分不是咸味食品香精的功能。
咸味食品香精的制造方法主要有调香法、热反应法、以及调香与热反应相结合的方法。调香所用的香料包括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两大类。热反应的主要原料是氨基酸、还原糖和其他配料。
食品香精调香中只能使用经过毒理学评价试验证明对人体安全的香料,目前世界各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有4000多种,其中FEMA (美国食品香料与萃取物制造者协会Flavor and Extract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认可的GRAS物质(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到2005年已公开的有2253种。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用香料名单》的香料到2005年有1442种。在中国,食品香精生产中不允许使用GB-2760食品用香料名单之外的食品香料,咸味食品香精也不例外。
任何食品香料的安全性保证都是建立在其产品质量和使用量基础之上的。食品香料生产商、销售商和使用者都必须严格保证食品香料的质量。使用者必须保证在允许的使用量范围内使用这些食品香料。事实上,人们完全不必担心由于香料使用过量而对食品安全性造成危害,因为食品香料在使用时具有“自我限量”的特性,即任何一种食品香料当其使用量超过一定范围时其香味会令人不快,使用者不得不将其用量降低到合适的范围,多加的效果适得其反。